近几年,我国的电影市场发展的越来越繁荣,票房、观影人次屡创新高。但是在这个“繁荣”的背后却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其中的侵权似乎是所有人都很反感的一项。前几年大火的系列影片就遇到了该问题。
无论是之前还是现在,囧系列电影都是国内喜剧电影里少有的杰出作品。如今,能与之媲美的大概就是陈思诚拍摄的《唐探》系列影片了。
在拍摄该系列的开山之作《人在囧途》之时,徐峥还仅仅是个演员而已,不得不承认的是他和王宝强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碰撞在一起的火花让观众看得很过瘾。
第一部影片公映之后,口碑很好,但是票房却并不理想,仅仅有3760多万人民币。
第二部《泰囧》的时候,徐峥开始“自立门户”,不仅仍有王宝强的加盟,还特意请来了黄渤助阵。
2012年12月12日,徐峥的导演处女作《泰囧》公映,上映首周的票房就达到了3.1亿,当时是创造了华语片首周票房记录的存在,而且总票房高达12.67亿,被称为当年贺岁档影片中的“最大黑马”。
口碑和开山之作不相上下,票房却甩了《人在囧途》几条街。
当时的徐峥还被当地总理召见,一时间风头无两。
徐峥名利双收,出品方光线传媒也是赚的盆满钵满。在这个其乐融融的背景之下,徐峥又执导了该系列的第三部《港囧》。
该影片的口碑和票房两极分化极为严重。评分跌破6,但是票房却成为了系列之冠(高达16.13亿人民币)。
虽然徐峥的事业蒸蒸日上,但是他的导演处女作《泰囧》近日却被判定为“侵权”,并且,徐峥和出品方光线传媒还被判定赔偿对方高达500万的赔偿额。
在徐峥的《泰囧》上映之后,囧系列的开山之作《人在囧途》的出品方武汉华旗认为徐峥和光线的这部作品是对《人在囧途》的恶意竞争(故意利用《人在囧途》的知名度和观众缘),将徐峥和光线送上了被告席。
之后,徐峥和光线表示不服所以上诉,但是就在前几天,徐峥和光线的上诉被驳回了,还被判定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责令徐峥和光线共同赔偿武汉华旗500万。
其实,最近的徐峥是很春风得意的。他参与主创的两部影片《幕后玩家》和《我不是药神》都处在宣传期,不日就将公映,最近他的话题度还是很高的。
虽然这次囧系列电影知识产权纠纷落下帷幕,徐峥等人虽然被判赔偿500万,但是对于当年将近13个亿的票房来说,500万根本就是九牛一毛。据说,光线从《泰囧》里的盈利高达5个多亿,而导演兼主演的徐峥赚的也是不少。
影视圈的“知识产权纠纷”并不是个例,不知道这次的判决能不能给徐峥和整个影视圈以教训呢?